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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宣传委员:康 霞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6
工作职责:

党(总)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络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主办: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电话(传真):0477-896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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