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常了解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之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